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起息日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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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起息日计算规则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起息日计算规则

起息日的计算以所含各币种清算速度为依据,以“同日清算”为基准,结合各币种节假日对其的不同影响,根据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日确定相应的起息日。

颁布单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文       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2005-11-24

实施时间:2005-11-24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计算原则

起息日的计算以所含各币种清算速度为依据,以“同日清算”为基准,结合各币种节假日对其的不同影响,根据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日确定相应的起息日。

二、清算速度

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以下简称“即期交易”)实行T+2的清算速度,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会员之间本外币资金的清算日为交易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清算日为双方资金入账的起息日。

工作日指中国及货币发行国或地区均营业的日期。

三、节假日对起息日的影响

1、若T+0日为某交易货币节假日,涉及该外币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为交易日后第2个工作日,即按正常起息日起息。

2、除涉及美元或人民币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不受T+1日为节假日影响外,涉及其他币种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均因T+1为节假日向后顺延1个工作日。具体规定如下:

(1)若T+1日为人民币节假日,即期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为交易日后第2个工作日,即按正常起息日起息;

(2)若T+1日为美元节假日,美元/人民币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为交易日后第2个工作日,即按正常起息日起息;

(3)若T+1日为港币节假日,港币/人民币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向后顺延1个工作日,即交易日后第3个工作日;

(4)欧元和日元因T+1日为节假日对其起息日的影响与港币相同。

3、涉及所有币种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均应因T+2日为节假日向后顺延1个工作日。具体规定如下:

(1)若T+2日为人民币节假日,即期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均向后顺延1个工作日,即交易日后第3个工作日;

(2)若T+2日为港币节假日,港币/人民币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向后顺延1个工作日,即交易日后第3个工作日。

(3)欧元和日元因T+2日为节假日对其起息日的影响与港币相同。

4、若T+2日为美元节假日,除美元/人民币交易资金清算起息日应向后顺延1个工作日外,港币、欧元和日元交易资金清算的起息日均应向后顺延1个工作日,即交易日后第3个工作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年年初发布该年具体的交易日期和起息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