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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罚金支出,在会计上是作为营业外支出的,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需作纳税调整: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赞助支出;
(六)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七)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捐赠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