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维修基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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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房屋维修基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武汉市房屋维修基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购房维修基金标准分为两类。2008年11月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的是按照固定比例缴纳;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的根据房屋结构来分为以下几个收费标准:

2008年11月1日前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缴存。

2008年11月1日起商品住房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含14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二、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住宅和非住宅的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不一样。我们就拿普通的商品住房的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来说,其实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商品房的面积以及整个小区的建设情况,比如小区电梯一共有15层,那么房屋维修基金的征收标准是每平方米73元,因此武汉市的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也不可能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