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担保条款应注意以下情况:
一、担保方式不明确。
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范围约定不明确。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即上述所有项目上承担责任。
三、担保期限规定不清楚。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法声语
人气:2.73W
今日热门
- 1借款合同中必备条款有哪些?
- 2借款合同中的预期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怎么写
- 3借款担保合同的反担保
- 4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用吗
- 5中国农业银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6借款合同中担保抵押人没有标明担保抵押
- 7360借条能提前还款吗 360借条能不能提前还款
- 8借款合同借款人一起违约还款要承担哪些责任?
- 9车贷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 10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 1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 12小额贷款借款担保合同
- 13借款合同中有哪些无效条款
- 14借款合同中关于修改转让条款
- 15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效力问题
- 16贷款犯罪借款担保合同效力
- 17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 18小额贷款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 19银行贷款担保条件有哪些
- 20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