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原则上从交付起转移,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如果买卖在途货物的,风险从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
但是出卖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运输的买卖合同风险何时会转移?
法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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