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也办不了过户手续。二手房买卖办理归户手续时必须夫妻双方带上《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行,而且交易过程中需要夫妻俩亲笔签字的。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丈夫私自卖房合同是否有效
法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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