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时应该约定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有效期限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也可以依据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合同需要约定有效期吗?
法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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