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以及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要怎么算
法声语
人气:1.87W
今日热门
- 1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办理的抵押贷款合同可以解除吗?
- 2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 3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权属
- 4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 5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通知书要怎么写
- 6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是否要给
- 7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 8车损险赔偿范围 车损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 9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
- 10合同解除后赔偿房屋升值损失吗
- 11设备买卖合同解除合同损失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吗
- 12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是什么
- 13合同解除后之损害赔偿
- 14房屋买卖有人假冒签名是否合法的
- 15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占用费要给吗?
- 16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要怎么写?
- 17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买卖?安置房被拆一般怎么赔偿?
- 18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损失包括
- 19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退还利息怎么计算的?
- 20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情况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