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手续包括:
一、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继承人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完成过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分家房产继承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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