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出售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⑴出售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⑵给违法犯罪分子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⑶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⑴出售出入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
⑵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⑶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入境、出境的,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境、出境证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出入境证件的办理,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的,对于犯罪嫌疑人存在出售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显然是侵犯了公安机关的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到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