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司法解释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抢劫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法声语
人气:2.16W
今日热门
- 1侵犯通信自由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2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3梦见抢劫
- 4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 5抢劫信用卡的司法解释
- 6如何正确区分抢劫罪与抢夺罪
- 7关于抢劫罪司法解释怎么解释的
- 8长沙发生持枪抢劫案 犯罪嫌疑人抢电动车逃跑
- 9侵占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 10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怎样的
- 11走私核材料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12重大责任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132021年抢劫罪司法解释内容
- 14走私假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15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16走私贵重金属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17罚不当罪的意思 罚不当罪的故事及成语解释
- 18军人叛逃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 19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20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