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据此,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是实质条件,并且公诉和自诉都应该遵守:
(一)有犯罪事实
有犯罪事实,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确已发生,而且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并需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根据刑事法律规定,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并需要启动侦查、起诉、或审判程序等。
只有同时具备“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两个条件,才能立案。
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法声语
人气:3.34W
今日热门
- 1什么是卡廷惨案?二战中卡廷惨案是一件什么事件
- 2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 3类似刑事侦缉档案的香港破案剧
- 4什么是刑事自诉案件?
- 5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 6民事诉讼案件规定立案是怎样的?
- 7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 8民事诉讼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 9刑事诉讼法立案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10刑事诉讼法并案侦查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 11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
- 12寻衅滋事罪立案法规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 13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是几年
- 14并案处理刑事诉讼法的条件是什么?
- 15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 16刑事案件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 17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条件为
- 18民事刑事非诉讼合同案件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 19刑事诉讼法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20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