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职权侵占国家财产的,按贪污罪进行处罚,依据侵占的数额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借他人职权侵占国家财产如何量刑
法声语
人气:3.32W
今日热门
- 1侵占他人财产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 2骗保如何量刑
- 3公款借给他人是否职务侵占吗
- 4职务侵占罪入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 5侵占罪如何量刑 怎么处罚侵占罪
- 6侵占王宝强演出款230余万元 宋喆获刑6年
- 7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何定罪
- 8侵占他人财产
- 9各朝皇帝攒私房钱有绝招 皇帝如何侵吞国家财产
- 10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 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之违反国家规定会如何量刑?
- 12职务侵占300万如何量刑
- 13盗取国家财物如何量刑
- 14如何认定侵占罪 侵占罪怎样量刑处罚
- 15职务侵占罪如何定罪和量刑的?
- 16侵占他人财产如何量刑
- 17侵占不当得利量刑如何量刑?
- 18职务侵占主犯与从犯如何量刑
- 19侵占他人财产归还后还会判刑吗
- 20职务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职务侵占罪量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