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执行程序如下:
1.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执行死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声语
人气:3.3W
今日热门
- 1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 2民事案件执行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 3死刑是怎样执行的
- 4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5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 6停止执行死刑程序的情形
- 7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 8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 9行政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 10计算机能直接执行的程序是
- 11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程序
- 12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 13死刑执行判决的程序有什么?
- 14对协助执行不服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 15死刑核准程序是怎样的
- 16赖小民被执行死刑是怎么回事 赖小民被执行死刑是真的吗
- 17执行回转的程序是怎样的?
- 18股权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 19税收强制执行执法程序是怎样的?
- 20古代如何执行死刑 需皇帝三次确认才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