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法声语
人气:1.89W
今日热门
- 1缴纳罚金从轻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 2古代处罚女犯的六种残酷刑罚
- 3危险驾驶罪法定刑是什么 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 4对个体户轻微违法不处罚轻处罚 是放纵吗?
- 5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 6山东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 7行政处罚从重处罚条款规定了哪些情形?
- 8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 9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包含哪些
- 10怎样处罚故意伤害罪 从轻量刑情节有哪些
- 11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有哪些
- 12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 13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可以从轻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 14强奸罪量刑情节中从轻处罚有哪些
- 15行政处罚中从轻处罚的情形
- 16刑法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17环境行政处罚从轻减轻的规定有哪些
- 18行政处罚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19行政处罚的适用情节有哪些?
- 20从轻处罚≠不予处罚!校园暴力的施暴者终将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