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会停止执行吗
法声语
人气:2.44W
今日热门
- 1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 2税务行政复议是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 3邮政银行可以跨行转账吗
- 4晋朝政治 政治体制与行政架构
- 5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 6行政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诉讼处罚停止吗?
- 7中止行政行为执行申请一定会被受理吗?
- 8民事诉讼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 9多长时间以后的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 10行政执行多长时间可以行政复议
- 11怎样进行行政复议?
- 12行政拘留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 13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强制执行?
- 14行政诉讼不中止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15行政复议是否停止行政处罚
- 16行政事实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 17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强制执行
- 18对行政事实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 19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 20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是什么 哪些行政行为可以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