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时,债务于债务承担合同成立时移转于该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债务人,原债务人则脱离合同关系,不再向债权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为不要式行为,不以特定方式为必要。只要当事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即可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
法声语
人气:1.1W
今日热门
- 1免责债务承担合同及其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 2免责债务需承担哪些义务
- 3债务人死亡债务承担法律分析
- 4军训承担任务是什么
- 5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担保人是否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 6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特征
- 7债权债务抵押担保的范围和特征是怎样的
- 8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转移 债务承担
- 9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有什么特征
- 10做伪证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11债权人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 1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 13公司债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14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的若干情形
- 15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如何承担
- 16债务免除的特点以及法律效果是什么?
- 17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 代偿债务后不追偿怎么办
- 18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 19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有限公司破产之后债务谁承担
- 20债务承担的认定及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