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的地位:
1.债务人应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地位参加代位权诉讼;
2.债务人是否必须参加代位权诉讼,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3.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裁判享有上诉权。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
法声语
人气:1.88W
今日热门
- 1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代理词
- 2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3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 4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确认数额应负连带责任
- 5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 6代位权诉讼是否通知债务人
- 7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时效
- 8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包括哪些人?
- 9债权人代位诉讼 法条
- 10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 11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 12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都要注意哪些事项
- 13债权人代位权必须诉讼
- 14专利侵权诉讼中止诉讼时效是什么?
- 15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 16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
- 17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 18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 19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 20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