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起诉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法声语
人气:3.37W
今日热门
- 1合同债权债务的转让有什么规定?
- 2真实的马永贞蔑视天下练武人 因债务纠纷被打死
- 3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4一般债务债权纠纷管辖
- 5如何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
- 6债权债务纠纷管辖
- 7股权转让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
- 8债务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 9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 10股权转让纠纷转让管辖规定
- 11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区分
- 12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原债务人
- 13债权和债务有什么不同
- 14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管辖的规定
- 15债权债务转让管辖
- 16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借手机吗 债务纠纷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 17如何买卖可转债,可转债上市交易规则
- 18债权债务纠纷法院管辖
- 19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管辖
- 20债权债务纠纷管辖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