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规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消灭;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征地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法声语
人气:1.19W
今日热门
- 1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 2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
- 3房地产作为遗产继承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 4公婆可否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的遗产
- 5独生女能独自继承父母遗产吗
- 6房产继承律师——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7征地补偿款可否分为对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补偿?
- 8征地补偿款是不是遗产继承的一部分
- 9遗产与继承:遗产的分配顺序
- 10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 11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呢
- 12兄弟遗产怎样继承
- 13遗产由猫继承是怎么回事 猫可以继承遗产吗
- 14使用权房屋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15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16房改房能否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 17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 18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19死亡所收礼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20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