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院决定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三条申请再审的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审查申请和再审法庭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申请再审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七条再审适用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申请再审后什么时候开始审理
法声语
人气:1.35W
今日热门
- 1延期审理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 2取保候审批捕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3民事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用)
- 4刑事审前程序律师辩护从什么时候开始?
- 5陪产假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
- 6石家庄公租房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 7商标申请费减半从什么时候开始?
- 8建行信用卡申请后多久审批下来 建行信用卡申请后多久可以审批完成
- 9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 10被拘留后醉驾什么时候开庭审理
- 11什么时候能申请取保候审?
- 12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 13发明专利申请后多久会开始审查
- 14北京积分落户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 15再审被驳回后能否再次申请再审
- 16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 17春运什么时候开始
- 18工伤认定申请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做
- 19护照申请的审批有什么规定?
- 20申请再审后再审执行会不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