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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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合之后
借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对合同的必备条款要检查是否明确和具体,合同的义务和履行期限等。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合同的违约条款,不要做不符合合同规定违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