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是合同一方就所供设备(货物)的质量向对方所作的一种承诺。如果设备(货物)的质量符合约定,那么购买方就必须向对方给付该款项。如果设备(货物)质量不合格,应当将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主法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质保金司法解释
法声语
人气:1.63W
今日热门
- 1不同肤质如何保湿 不同肤质的保湿方法
- 2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 3合同法里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哪些?
- 4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哪些?
- 5怎样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 6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叫什么
- 7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 8民法典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 9卖剑买牛的故事、意思及成语解释
- 10买卖合同质保期满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 11商品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 12什么是合同保险法
- 13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 14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 15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 16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 17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 18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 19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司法解释有哪些
- 20《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二》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