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债权债务讼诉期限有新的规定吗
法声语
人气:2.42W
今日热门
- 1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区分
- 2债权债务诉讼期为几年
- 3在我国一般债权债务有诉讼时效吗
- 4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 代偿债务后不追偿怎么办
- 5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 6侵权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有什么规定?
- 7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 8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 9无还款期限债务债权起诉书
- 10债权和债务有什么不同
- 11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 1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 13诉讼保全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 14诉讼保全 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 15债权债务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 16新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17债权债务诉讼期是多久
- 18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的
- 19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
- 20无还款期限债权债务起诉书